珠海飞驰船舶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珠海飞驰船舶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发布,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珠海飞驰船舶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项目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世德路711号2号厂房
项目情况:珠海飞驰船舶科技有限公司现拟投资450万元于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世德路711号2号厂房建设“珠海飞驰船舶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项目所在厂房占地面积为8829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829平方米,主要从事船舶的生产与销售,投产后预计可生产船舶50艏。
2、建设单位概要
建设单位名称:珠海飞驰船舶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世德路711号2号厂房
建设单位联系人:蒙云强
联系方式:13676033116
3、评价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 深圳市怡景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评价机构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上村社区元山南一巷3号501F
评价机构联系人: 胡海岳
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13726284669
电子邮件:1553853039@qq.com
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环评单位进行评价—→对拟建项目进行环境现状调查—→收集资料—→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报送生态环境保护局—→专家评审,由专家提出修改意见—→报告修改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局出批复。
(2)主要工作内容:
建设项目概况和工程分析:建设区域现状调查: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评价;污染物治理措施技术经济评价;环境风险评价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等。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征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6、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工资工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事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7、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VWTSfbNOGlkwe4rj_p5jw 提取码:QZ23 。
珠海飞驰船舶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5日